桃江县司法局:
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(以下简称:中心)于1998年9月挂牌成立,与原湖南保清律师事务所合署办公。2003年5月,经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,独立编制,单独办公,为归口县司法局管理的二级事业机构。中心现有专职律师三名, 专职管理及办案辅助人员两名,中心专职律师的执业经历均在八年以上。
中心在县内各乡镇和妇联、民政、残联、总工会等部门单位成立了25个法援工作站,在各村、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308个。同时注重发挥青少年、妇女儿童、农民工维权岗的作用,积极为特殊人群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。中心多次被评为省、市先进单位,2007年被司法部评为“全国法律援助‘规范与质量’检查活动先进机构”。2009年度,中心共办结各类诉讼案件247件,办理非诉案件200余件,为当事人维护经济损失共计五百余万元。